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请我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肥料)学会根据通知要求积极推荐合适人选,填写附件推荐表,于5月20日前发送至学会邮箱sssc@issas.ac.cn。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做好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现决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汇聚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
三、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组织推荐、遴选发布、集中宣传、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1.广泛动员。4月下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推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院所、进校园、进机关、进网站。
2.组织推荐。4月下旬至5月下旬,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联合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委、局)、科工办和服务本省(区、市)的中科院有关分院,共同遴选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遴选本学科“最美科技工作者”;各军工集团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遴选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各省(区、市)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0名,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军工集团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优秀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各主办单位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5月31日前,各地方科协(需征求相关联合主办单位意见)、各全国学会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办公室(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联系电话68578085、68574158,电子邮箱shangshaopeng@cast.org.cn);国防科工局新闻办统一收集各军工集团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推荐材料后报送“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办公室。各主办方可根据情况在截止时间前,补充推荐2-3名候选人。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推荐材料不需纸质版,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遴选发布。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综合各地方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多轮评选,遴选确定10位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7月举办发布仪式,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以及相关地方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厅(委、局)、中科院分院、科工办、企业、研究所负责同志和“最美科技工作者”及其亲属参加。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可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
4.集中宣传。5月下旬起,由各地党委宣传部牵头,在本地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7月中旬,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发布仪式举办后,学习宣传活动在各媒体平台全面铺开。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将“最美科技工作者”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展示。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5.深入学习。各地方各单位围绕 “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进军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四、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办公室。
3.坚持工作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科 技 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