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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六届“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1108  更新时间:2024-06-05  【打印此页】  【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肥料)学会,中国土壤学会各分支机构:

为了奖励在我国土壤科学事业中做出卓越成就的中国土壤科学工作者,鼓励全国土壤科学工作者勇攀科学高峰,2002年学会决定设立“中国土壤学会奖”,2021年改名为“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目前,该奖项已开展五届推荐工作,共评出20名获奖人。根据《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奖励条例》规定,现学会开展第六届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名额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肥料)学会以及中国土壤学会各分支机构负责推荐,各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二、推荐条件: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41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土壤学会会员;

2、在土壤科学研究、科技成果应用和学术交流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3、历届此奖获奖者不能被推荐。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盖章扫描件),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人数、评审情况和专家组名单等。

2、被推荐人材料:

1)纸质材料:

①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推荐表原件1份;

②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候选人简表原件1份,由被推荐人本人填写;

③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1份: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其中本单位专家不超过1人;

④附件材料(单独装订一册):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著作附样书1册。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应用情况等。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2)电子材料:

中国土壤学会科技成就奖推荐表、候选人简表、专家推荐意见表word稿和签字盖章PDF稿;附件材料整合好的一个PDF版文件。

四、奖项名称说明

2023年,我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科奖励办”)要求,根据科技部印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文件,修订完善了《中国土壤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中国土壤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并向国科奖励办重新提交了设立科学技术奖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根据国科奖励办的建议,新修订的《中国土壤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我会对设奖名称进行了规范,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作为中国土壤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其中一个子奖项,改名为中国土壤学会科技成就奖。目前,相关材料正在审核中,若通过国科奖励办的审核,此奖后续工作中将改用审核过的奖项新名称。

五、推荐截止时间:

电子材料必须于20248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sssc@issas.ac.cn,纸质材料于202493日前邮寄至中国土壤学会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中国土壤学会杰出成就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表格请到我会网站(http://www.csss.org.cn)“表彰奖励”或“重要文件”下载。


联 系 人:蒋宇霞 严卫东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创优路298号(土壤所东门)中国土壤学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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